摘要:
城市社区建设是城市规划、建设和管理中的微观问题,同时,也触及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,传统的纵向行政控制型的城市社区管理将向政府指导型管理、社区自治和社会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管理模式转变,其中应当注意处理好五大关系。
关键词:城市 社区 管理 关系
城市社区建设是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内容。在计划体制时期,城市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的问题并不突出,这是因为,以城市公有制单位为基础的就业体制、福利保障、身份隶属关系和居住方式,使得城市居民生活几乎全部依赖所在单位,城市格局也是由大大小小的单位大院所组成,形成城市居民生活的自我供给、自我封闭的状态。
改革开放以来,出现了“单位人”向“社会人”转化的趋势。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,呈现城市经济成分多元化格局,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改革,职工下岗分流,转向市场化就业,公有制单位住房制度的改革,公有住房出售给职工并进一步进入房产交易市场,以单位为依托的就业福利制逐渐转向以城市为范围的社会福利制,以单位分配住房的实物福利转变为住房公积金的货币化福利,这一切,使得城市居民与其所在单位的联系逐渐淡化,也催化新型城市社区的出现。但是,社区不仅仅是城市基础设施和建筑的组合形式,更重要的是社区生活形态、社区组织结构以及社区管理体制的综合体。
从发挥和完善社区功能的角度出发,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需要处理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关系。
一是社区建设与社区管理的关系。社区建设包括社区物质基础建设,也包括社区组织建设,仅有社区物质基础建设,还不具有社会生活的实质内容,特别是新建住宅小区竣工以后,如果没有入主者,或者入主者尚未组建业主委员会之类的社区组织,社区居民的生活是“一盘散沙”,很难集中反映社区居民的共同利益要求。因此,社区管理必须要有社区组织建设为前提,。而且,只有社区物质建设,但是没有社区组织建设和社区组织管理,再好的社区物质设施,也很容易被损坏,社区新颜很容易变旧貌。
二是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的关系。社区属于城市行政区划,自然要接受政府的行政管理。同时,社区是社区居民的基本生活区域,社区居民有权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进行自治管理。对于社区的行政管理主要体现为基层政府的派出机关,即街道办事处,代表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权,社区自治主体是社区居民委员会。根据法律,社区居民委员会享有社区自治权,包括政府在内的任何组织不得非法干预,社区自治应当接受政府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指导。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,划清行政管理权限和社区自治权限,明确行政管理方式和社区自治方式的各自特点,并且形成合力,共同维护社区公共利益和社区公共秩序。
三是属地管理与职能管理的关系。这里是说在社区范围内,行政管理体制表现为纵横交错、条块结合的形态。处理的好,可以达到各司其职、互补协调的结果,处理不好,可能造成条块分割,发生矛盾冲突,增加了行政管理成本,削弱了行政管理权威和效力。城市社区管理应当以属地管理为主,属地管理的主体是基层政府,作为其派出机关,街道办事处在社区行政管理体制中起到牵头、组织、协调的中心作用,由于职能管理部门林立,事务繁多,可以建立行政服务中心,实行一站式服务,提高办事效率,减轻居民负担。有关行政执法职能,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做法,由上级政府授权某职能部门统一行使。我国《行政处罚法》已经创设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制度,可以在行政改革过程中,积极探索有关社区管理事务的行政许可、行政调解、行政裁决、行政指导等行政权力相对集中的管理机制,只要是便民、亲民、爱民的措施,就可以鼓励尝试,大胆实践,积极推广。
四是社区管理与单位管理的关系。这里的单位是指在社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,在行政级别上,有的比社区管理行政主体的级别要高,比如是中央直属、省属企业,省级、厅级、县处级行政机关,在行政关系上,有的是社区管理行政主体的上级政府机关,有的没有行政隶属关系,在社区服务设施上,这些单位往往有独立自主、自成一体的供给系统,对于社区生活设施的依赖程度很低,从社区自治角度看,有的单位自成一个社居委,或者虽然属于社居委的一个“集体户”,但是,由于单位制的历史惯性,加上这些单位自身的优厚条件,这些单位多少还保持着“飞地”的优越感和独立性,社区管理还不能有效地与单位管理融为一体。这些单位有着很强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功能,有着支持社区建设的各类资源(人力资源、资金资源和物质设施资源等),动员这些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,对于改善社区形象和完善社区功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。
五是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的关系。物业管理,是物业公司对于以建筑物为主体的物质设施环境的管理,带有市场化、社会化、专业化的特点,其管理的重心是物业,物业管理关系是社区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委托代理关系,是民事法律关系。从广义上说,社区管理包括对社区范围内公共设施、生态环境、社会秩序和社区居民的管理,当然包括了物业管理。但是,从狭义上说,社区管理的重心是社区居民及其活动,其管理主体是行政主体,具有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。在居民住宅小区,物业公司已经成为重要的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力量,通过委托代理,进行有偿服务,对于社区范围内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起到重要的支持作用。当然,物业管理不得凌驾于社区管理之上,也不得排斥社区管理,将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有机结合起来。